霁夜茶 发表于 2022-6-7 10:56:45

城厢一美容店无证营业半月被罚7万元,一酒店被罚1.25万元

城厢区卫健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莆城卫健公罚〔2022〕1号)




案件名称:莆田洛克酒店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等案,

处罚事由:当事人于2017年7月7日至2022年3月29日在莆田市城厢区胜利南街1998号3号楼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和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其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处罚结果:
1、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处以10000元罚款;
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给予警告,并处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城厢区卫健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表(莆城卫健医罚〔2021〕X9号)



案件名称:林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案。

处罚事由:当事人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3日在莆田市城厢区联创双子星C-1-A1910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伍佰柒拾捌元(2578元);
3、并处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城厢区人民政府

看!有仙女 发表于 2022-6-7 11:09:27

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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