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开发商违规建设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 仙自然资行罚2号当事人:福建新龙太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铺头社区枫江北街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枫城新都三期门卫、54#配电房项目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该项目门卫实际建设位置较原规划审批位置向北侧移位4米;54#配电房一层实际建设基底面积为211.82平方米,较原规划审批面积增加20.8平方米,二层实际建设面积为98.33平方米,较原规划审批面积减少20.54,实际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10.15平方米,较原规划审批面积增加0.26平方米,与原规划审批建筑面积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现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枫城新都三期门卫、54#配电房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45203元。(工程总造价29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23941.23平方米*违建面积(76.23+310.15)平方米*5%=45203元)。
联系人:林茜
电话:0594-8591662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园滨东路659号
仙游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3日
啧啧 该罚 罚 罚款4万5 哦吼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