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帽的叔叔 发表于 2022-5-8 08:29:49

莆田一对夫妻发生口角争执,丈夫竟双手扼颈,致妻子死亡!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王某钦,男,1994年出生,小学文化程度,务工,户籍所在地莆田市涵江区**镇**村**号,租住莆田市荔城区**街道**小区**号楼**室。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6月28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逮捕。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钦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1年9月2日移送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于同年10月1日转至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王某钦与被害人胡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因家庭经济生活问题存在婚姻纠纷。2021年6月27日凌晨,被告人王某钦与被害人胡某某在莆田市荔城区**街道**小区**号楼**室一租房内因婚姻关系存续等问题产生争执并互相扭打,期间被告人王某钦用手多次掐住被害人胡某某脖子致其昏迷。同日上午,因再次出现口角争执,受被害人胡某某言语刺激,被告人王某钦遂产生杀害被害人胡某某的想法,采用双手扼颈等手段致被害人胡某某当场死亡。10时许,被告人王某钦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鉴定,被害人胡某某系捂压口鼻、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钦因婚姻家庭纠纷,故意用手扼压被害人胡某某颈部等部位,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来源: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两眼放光 发表于 2022-5-8 08: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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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月是啥 发表于 2022-5-8 08:46:36

我滴妈呀

白石溪畔 发表于 2022-5-8 08:50:12

太冲动了吧

可可二 发表于 2022-5-8 09:03:55

又是恐婚的一天

阿宝狼 发表于 2022-5-8 09:11:47

可怕啊

苍山洱海 发表于 2022-5-8 1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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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你的故事 发表于 2022-5-8 10:30:05

这也太可怕了吧

红绿牵牛 发表于 2022-5-8 14:45:23

瑟瑟发抖

韭菜盒子的回味 发表于 2022-5-8 14:51:19

这也不至于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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