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请举报!最高奖励30万元!
日前,《福建省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规定对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经查属实最高可拿30万元资金奖励。举报内容
第一类: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1.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3.擅自开采保安矿柱。
4.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
5.尾矿库坝体出现较大范围管涌。
6.非煤矿山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二类:非煤矿山违法行为
1.证照不全或过期、未批准或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2.不按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予以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5.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
6.非煤矿山其他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拨打12345或0594-2292259进行举报。
来源:莆田应急管理
好嘞 我有发现,一定举报 好嘞 {:pfw9:}{:pfw9:} 莆田有矿吗 露天采矿应该都是石子厂
发现请举报 哪里有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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