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莆田此地已拘留3人,全县范围内禁止!
4月14日记者从赖店森林派出所获悉
该所持续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
对违反《禁火令》野外用火行为
做到“零容忍”
目前已有3人因违法野外用火
被行政拘留
近段时间,气候干燥、温度偏高,森林火险等级总体偏高。为此,县政府县连续发出两道《禁火令》(第62号、63号政府令),规定在4月2日至4月30日期间,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目前森林火险大部分是人为原因引起的。”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干物燥,地表枯枝落叶堆积,加上野外风力大,火星很容易落到可燃物上,烧田埂、祭墓、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等行为,一不小心就会引火烧山。
《禁火令》发布以来,赖店森林派出所等基层职能部门,把强化火源管控作为森林防火首要任务,持续组织警力,到重点林区的山头地段进行巡逻防护,特别是对一些山间林地的用火农事行为严厉制止,做好辖区内山林及山林周边村户的防火安全工作。并严格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现火情,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警戒并开展侦查工作。
4月3日11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在盖尾镇东井宫村水泥拌合站边,违法用火烧杂草,引起火警。
4月3日12时许,违法行为人黄某在盖尾镇瑞沟村“坝垅里”山场祭墓,在烧纸钱时失火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火警。
4月6日10时许,龙华镇貂峰村“双林仔〞山场发生火警,经查是违法行为人林某到其自留山上违法点火烧杂草炼山准备种桉树造成的。
这三人违反《禁火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警方分别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禁火令》“七不准”
不准在林区和林区边缘开荒种地、烧灰积肥、烧田土、烧秸秆等;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焚**、纸、烛和燃放鞭炮;不准乱丢烟头、火种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点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生火煮饭、取暖;不准林区内打猎及火攻驱兽;不准在林区有爆破、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失火刑事立案标准
森林失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刑事立案:1.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受害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2受害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3、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6人以下的。
来源:仙游今报
零容忍 不能再犯 都引发火警了 一定要提高警惕啊 注意注意 都说了禁止还有人不自觉 遵守规则啊大家 活该 明白 {:face_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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