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未成年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达3000多,原因竟是...
近日,荔城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盗窃罪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承办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对陈某某开展了内容详实的社会调查。经调查,陈某某年仅17岁,因缺钱继而发生此次偷盗行为,涉案金额达3000余元。因父亲长期在外务工,母亲平日忙于工作疏于管教,故监护条件有限。为处理好特殊保护与惩罚教育的关系,真正实现教育和挽救效果,荔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作用,将陈某某安排至荔城区“非羁押诉讼观护帮教基地”接受帮扶教育,并委托莆田市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司法社工对陈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公益劳动等日常帮教活动,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同时,将帮教成果落到实处。据悉,“非羁押诉讼观护帮教基地”旨在为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及住所的外来涉罪未成年人,或者是本辖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但无有效家庭监管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务工场所,让其在特定企业内学习法律知识、参加适当劳动、接受专人管理,形成以有形规章制度与无形关爱帮教相结合的模式,在限制他人知晓其身份的情况下与企业其他员工同工同酬,边务工候审边接受帮教,引导未成年人以积极行动重塑人生。
来源:莆田晚报
家长要学会和孩子多多沟通 ε=(´ο`*)))唉 家长们要对小孩子多多上点心 {:pfw9:} 家长真的要多沟通交流 因父亲长期在外务工,母亲平日忙于工作疏于管教
不学无术 太遗憾了
对陈某某进行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公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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