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这个代驾惨遭啤酒瓶砸头致伤残十级!母亲患有精神疾病...
2022年2月21日,春暖乍寒,下着小雨的窗外,凛冽的寒风依然不停地刮着,但秀屿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里却是暖意浓浓。原来,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正在这里举行。
简要介绍
一名被救助人陈某伟本系代驾司机,在代驾车辆过程中被他人使用啤酒瓶砸伤头部等,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伤残程度达到十级,案发后被告人虽已服刑,但经法院认定的各项物质损失共计179497.28元均未得到补偿。现家庭中,其本人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其母亲患有重度精神疾病,已无法劳作,导致家里经济困难,生活陷入困境。
另一名被救助人林某者于2019年12月份被他人故意伤害导致其左侧桡骨远端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该案至今未能破案,受害人林某者的手术治疗费用等无人承担,也未能获得其他赔偿,致使本来就拮据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在发放仪式现场,被救助者陈某伟深情说道:“我一直以为我被打,是我命不好,法院判决下来,被告人没有财产执行,我也都已认命了。但检察机关在我家庭最困难时给予我救助,我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个时代,此时此刻,我就是感谢,感谢人民检察院,感谢党和国家。”
“你们作为受害人,家里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我们检察机关努力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虽然司法救助金不多,但一点一滴都是爱、一分一厘总关情,希望能帮助大家度过暂时的难关,重拾生活的勇气,更好地生活下去。”仪式现场,检察官将共计71071元司法救助金分别送到2名司法救助申请人手中。
下一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部署,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努力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秀屿检察
莫名其妙被打 唉,生活总是要对惨的人下手 都是为了讨生活 人间有爱 家里还有老母亲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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