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欲蜻蜓点水 发表于 2022-2-21 09:36:29

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这个男人在酒店开房被抓获

莆田一男子已有女友,仍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一份起诉书显示,该男子已被检方以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

被告人黄某某,男,1990年出生,本科文化,经商,出生地与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现住莆田市荔城区。因犯招摇撞骗罪,于2016年3月1日被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6年8月26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21年8月9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日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逮捕。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某某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21年11月1日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黄某某化名“陈某某”,冒充厦门海关缉私警察身份,谎称自己家境优越并隐瞒了另有女友的真实情况,骗取被害人何某某信任,与何某某发展为恋爱关系。其间,被告人黄某某编造跟单位领导合股投资亚马逊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公司财务做账需要资金等事由,先后16次骗取何某某人民币37778.88元。

2021年8月9日凌晨,被告人黄某某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杰士登商务酒店801房内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民警抓获。

2021年8月27日,被告人黄某某家属赔偿被害人何某某人民币38000元,被害人何某某对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共计人民币37778.88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追逐夏天的驴子 发表于 2022-2-21 10:25:26

涉嫌招摇撞骗罪

诠释悲伤 发表于 2022-2-21 09:38:35

怎么胆子这么大的啊

不该有的情绪 发表于 2022-2-21 14:34:36

这不应该罪加一等

yk_ZnUa11k1a838 发表于 2022-2-21 15:15:42

钱讨回来就行,让人睡都小事儿{:face_075:}

君心草木生 发表于 2022-2-21 15:15:50

骗的还不是很多,现在诈骗动不动就上百万

Dr.Poland 发表于 2022-2-21 15:50:26

女人的钱都骗,太没担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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