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试佳人 发表于 2022-2-17 08:29:41

丧心病狂!安徽男子在莆田毒杀二十余只狗……

近日莆田荔城区政府食药监局公布了一份食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一男子因多次投喂有毒肉块毒死二十余只狗被列入上述名单……
记者获悉,被告人王效杨,男,1982年4月6日出生于安徽省凤台县,汉族,初中文化,住所地安徽省凤台县。曾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5月28日被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于2018年6月30日刑满释放。

后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0年10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被逮捕,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回顾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20年9月起,王效杨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莆田市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等地,多次通过投喂包有疑似氰化钾的肉块、使用疑似有毒针剂配合**射狗方式毒死流浪狗以及包括被害人李某、郑某1在内的他人家养的狗共计二十余只。

经查,王效杨将其中10多只狗以人民币1000元销售给张某(另案处理)。2020年10月27日,公安机关在王效杨处查获**1把,疑似有毒针剂10支,疑似有毒自制肉诱饵15袋。

经莆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上述肉诱饵检出氰离子成分;经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针剂中检出琥珀胆碱成分。

2020年10月27日,被告人王效杨在莆田市荔城区××镇××村××巷内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王效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效杨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至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止;罚金限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王效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扣押在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的赃物狗肉一块以及作案工具黑色摩托车一辆、有毒自制肉诱饵十五袋、弩一把、针剂十只,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四、扣押在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的黑色苹果7P手机一部,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虽然王效杨日前获刑期满但他若想再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和管理只能说这辈子都没门!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东门庆 发表于 2022-2-17 08:32:11

也给他来 一针毒狗针

家有双星 发表于 2022-2-17 08:47:32

送他一起上天堂吧

三个小石头 发表于 2022-2-17 09:02:40

恶心,下得去手??

矮油肉肉哟 发表于 2022-2-17 09:14:52

{:pfw1:}

欧尼 发表于 2022-2-17 09:18:54

爱狗人士表示很气愤

偶滴个神 发表于 2022-2-17 09:39:55

好过分!!!

不一定快乐 发表于 2022-2-17 09:41:06

这种人是真的该死,狗和家人一样

墙里秋千佳人笑 发表于 2022-2-17 10:19:56

这种人真是造孽

@@看我眼神 发表于 2022-2-17 16:01:37

怎么下得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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