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粗!这2人假鞋卖了65万元赚了50多万...
起诉书显示
被告人林某甲,男,1989年出生,中专文化程度,出生地、户籍地福建省仙游县,现住仙游县。
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1年3月18日被仙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3日经本院批准,于次日被仙游县公安局逮捕。
被告人林某乙,男,1987年出生,大学文化程度,出生地、户籍地福建省仙游县,现住仙游县。
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21年4月25日被仙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经本院批准,于次日被仙游县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仙游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同年6月2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同日已告知被害单位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均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伙同同案人陈某甲(已刑拘)在仙游县鲤南镇虎啸路一民房四楼套房内,雇佣陈某乙、李某某等十人为主播、客服,通过淘宝直播平台销售假冒的耐克、阿迪达斯牌童鞋。
期间,被告人林某甲负责采购和发货;被告人林某乙负责电商业务及员工招聘;同案人陈某甲负责考勤、财务及员工招聘。
截至案发,该工作室运营的诚信第一网商2012和优购总店两个淘宝账户已成功交易2327单,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下同)658579元,非法获利共计542229元。
2021年3月17日,仙游县公安局查获该窝点,现场扣押假冒的耐克、阿迪达斯牌童鞋520双。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认定,上述耐克标志童鞋、阿迪达斯标志童鞋均系假冒耐克品牌的商品。
被告人林某甲于2021年3月18日被仙游县公安局抓获归案,被告人林某乙于2021年4月25日被仙游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案发后,被告人林某甲的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503000元。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伙同同案人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5857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所以说阿冒太暴力了 真的是暴利啊 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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