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缴国库!荔城一男子非法销售柴油18吨被处罚!
01时间
2021年11月11日
02商务执法案件简况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坑园村王某富非法销售柴油和私设油库,经我局派出执法人员现场核实调查,发现其利用自己一辆小型货车(闽BFU***)设立流动油库,车内放置三个圆形装柴油的塑料桶,每个桶可装柴油220升左右,并配备一台抽油机。销售柴油时间至今有3年,共计销售18吨,每升利润0.2元,违法所得4140元。
03案件办理情况
根据《福建省成品油经营违法行为查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证书或超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即无证经营,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无证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由查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现对当事人王某富违法所得(4140元)予以没收,并处罚款3000元。共计:7140元,在2021年12月27日之前已上缴国库。
来源:海峡导报大荔城
:L 该 搞这么大 这个很危险的 居然还有人敢去买 三年卖了18吨才赚几千块,辛苦钱了哈哈 一朝回到** {23-77}上交国家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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