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恐吓执勤民警,仙游一男子获刑...
“我因一时冲动,犯下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我以后一定改过自新,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也向公安民警表示道歉”。凌某某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诚恳地表示悔意。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凌某某因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凌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2021年8月22日,被告人凌某某驾驶二轮摩托承载其孙子(未佩戴安全头盔)携带工具包前往女儿家修理门窗,行经某交叉路口,适遇公安民警开展诚信交通查纠,因其孙子作为乘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交通管理规定,被民警要求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被告人凌某某却无视民警执法,无故辱骂现场执勤的民警及协警,并从工具包中拿出锤子恐吓执勤民警。
经审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凌某某采取暴力恐吓的方式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构成袭警罪。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或者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经验装备的,均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构成袭警罪。
来源:莆田长安网
嘴贱 怎么做到这么嚣张的 嚣张什么,后悔了吧 又是一个作死的 真的又是奇葩一朵 拿锤子太冲动了 好好配合不就好了吗 非得闹这么一出 {:face_020:}这个决定是你这辈子最蠢的决定吧 一时冲动,到时候犯罪记录影响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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