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粗!这个90后男子私吞公司32万余元货款...
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职务侵占的案件,男子王某某在担任A公司的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吞公司项目货款三十二万余元,被发现后仍不知悔改,不仅不予归还非法所得,还“人间蒸发”。王某某(男,21岁,福建籍),2018年入职A公司,在2020年1月至12月份担任A公司的销售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联系客户收取货款,让客户将货款汇入自己的私人银行账户和微信,用于高档娱乐场所挥霍和日常开支。王某某共收取19家客户的货款,高达32万余元。
2012年12月客户联系A公司,已支付货款却没有收到货物,A公司负责人便找王某某询问请款,王某某承认私自收取货款用于挥霍,并写下承诺书在2021年1月份将这笔钱全部还清,却在约定时间过后“人间蒸发”,无法联系。
检察官提醒: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不仅给公司带来巨额经济损失,也将自身前途毁于一旦,相关公司和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加强财务管理,防范管理漏洞侵占、挪用钱款,从源头上避免损失发生。
来源:莆田长安网
客人的货物有正常发货吗 这小伙结果不会太好。。 胆粗 啊这 就想知道钱还回去了没有 坐牢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