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36小时!莆田一男子抢劫手机被判刑
12日12日,莆田一男子陈某抢了一部价值7000多元的苹果手机,被抓获后,13日就被判刑。14日,城厢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该院对一起抢夺案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受理后2小时内提起公诉!据介绍,2021年12月1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陈某在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某小区门口,趁被害人代某不备,夺走其“苹果”牌iPHone12手机一部,逃离现场。
莆田市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利用侦查技术,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12日上午8时许,其在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某宾馆被抓获归案。同时缴获赃物,被抢夺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7125元。
城厢公安局法制大队长卢宇航随即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吴智群征求是否适用速裁程序。吴智群了解基本案情后,提出了收集证据的具体要求,并建议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
13日9时30分,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陈某抢夺案证据材料、文书后,立即启动48小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机制。工作人员随即紧张有序地完成了讯问、权利告知、认罪认罚具结等诉讼程序。
13日11时30分,陈某抢夺案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城厢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林丽贞利用午休时间迅速审理,并联系了被告人陈某的亲属,动员其为被告人陈某预交了罚金。
13日下午16时,因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据悉,一审判决是陈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介绍,该案从侦查、公诉再到宣判,仅用了36个小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城厢区检察院通过速裁审理,**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更多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刑事案件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审理,以高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一看就是新款手机 这年头居然还有当街抢劫的 居然去抢手机
2021年了,监控遍布,能跑去哪 为这个速度点赞 无处可逃啊,当街抢劫太愚蠢了 到处都是天眼 蠢 我不理解,但我大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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