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红尘 发表于 2021-12-1 08:33:47

仙游法院当庭宣判!又有2人因为这事获刑......

仙游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案件具体案情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两名被告以远程视频方式出庭。据悉,被告黄某和蔡某均为仙游枫亭人,2020年6月份受高薪广告诱骗至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工作,2021年初回国接受警方调查。

仙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郭青圣
2020年6月23日,被告人黄某,蔡某受高薪招聘信息诱惑,从我国通过非法途径偷渡至缅甸国境内,加入诈骗犯罪窝点。在诈骗窝点通过培训后,受雇从事通过QQ与他人裸聊等方式,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黄某在该诈骗窝点累计时间三个月,被告人蔡某在该诈骗窝点累计时间三十日以上。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蔡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仙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郭青圣
首先本案中被告人黄某、蔡某通过非法途径偷越中缅边境,其行为触犯刑法第322条的规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其次,黄某蔡某加入诈骗团伙,在诈骗窝点累计时间达三十日以上,其二人这种情况,依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理,仙游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二千元。


仙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郭青圣
现在网络上仍有许多月入5000元,包吃住包机票的工作优待等广告,诱惑一些人偷越国边境前往缅甸上班。其实大部分人,到缅甸后被带至诈骗窝点学习诈骗手段,对中国境内同胞实施诈骗,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在此,仙游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网络上所谓的高薪优待广告,不要贪图利益,一旦被信息犯罪分子所利用,(参与)违法犯罪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 
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其出境从事正当活动的除外。

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在全社会营造起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来源:仙游广播电视台

焦卖 发表于 2021-12-1 08: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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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口溜说天下 发表于 2021-12-1 08:40:04

网络电信诈骗的帮凶

白石溪畔 发表于 2021-12-1 08:40:15

都是去外面搞诈骗的吗

蓝色聪明的天空 发表于 2021-12-1 08:41:10

又是高薪广告诱骗

瑶冰魄 发表于 2021-12-1 08:47:02

千万不要再相信什么去外面能赚很多钱了 都是骗人的

牧童遥指杏花村 发表于 2021-12-1 08:47:57

引以为戒

勇往直钱 发表于 2021-12-1 08:56:23

{:pfw5:}

乌青 发表于 2021-12-1 08:57:43

该!

香椿丛林 发表于 2021-12-1 08:59:15

到了那边 就算自己不想从事也会被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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