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烤鱼店因未跟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差额!
裁决
一、被申请人某碳火烤鱼店应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周某支付工资1900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月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4000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该烤鱼店不服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故城厢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烤鱼店的起诉。
来源:城厢法院
劳动合同还是要签的 遇到这种情况 就是要维护个人权益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该签就得签 坑爹的套路太多了 吃了没文化的亏
大家要记住了 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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