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这个人借住朋友家,却趁机偷走金戒指!
暂住在朋友家,竟起贪念趁机行窃。日前,秀屿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胡某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2021年7月份的一天,胡某某到朋友陈某某家中玩并暂住,几天后胡某某要离开时,想到自己手头没钱,就趁陈某某家中无人之际,盗走陈某某卧室内办公桌抽屉里的一枚黄金戒指,后将该黄金戒指抵押给当铺,获利1600元用于自己消费。经鉴定,该黄金戒指价值人民币4381元。
秀屿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胡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将该案起诉至秀屿区法院。
来源:莆田晚报
这种朋友要不得啊
引狼入室 现实版引狼入室 这... {:face_020:} 我把你当朋友,你却偷我的东西 有这种朋友真是倒霉啊 这种人太恶心了根本就不能当朋友 为了几千块钱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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