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2棵树,莆田一对邻居闹进法院…
“隔邻居,不隔心。”处理好邻里关系,不仅有利于各家的生活幸福,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因两颗芒果树,成了邻里纠纷的源头。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法官是如何进行调解的吧!
仙游县郊尾镇的蔡某与邻居陈某本因相邻处修建围墙产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解后,矛盾稍微缓和不久,蔡某又在两家房屋相邻的空地处栽种芒果树,由于芒果树生长较快,部分枝叶延伸到了邻居陈某家的宅基地处,再次引起两家口角纠纷。
陈某经与蔡某多次交涉无果,遂以蔡某种植芒果树影响其房屋通风、采光为由诉至仙游法院。
近日,经现场勘验,仙游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陈某与蔡某的房屋相互毗邻,两家房屋之间有一土埕空地。双方房屋均修建以后,蔡某在上述土埕空地种植二棵芒果树。
经办法官到现场进行实地走访发现,陈某房屋北面一层有两个窗户,蔡某种植的两棵芒果树与该两个窗户相对。
陈某房屋北面有一后埕,边沿靠土埕处围有空心砖及围墙,土埕与陈某房屋之间存在将近1米的落差。
小棵芒果树距陈某宅基地较远,大棵芒果树的高度与空心砖围墙高度差不多,有一两根树枝伸向空心砖陈某房屋后埕靠西处,并未与陈某房屋一层西边的窗户相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小棵芒果树距陈某宅基地较远,尚未对陈某房屋造成影响。
大棵芒果树高度与陈某房屋北面后埕高度差不多,并未遮住陈某房屋北面的窗户,对陈某房屋的采光、通风并未产生影响。
虽然大棵芒果树有一二根树枝伸向陈某房屋后埕,但该处系陈某房屋北侧后埕偏西位置,系其房屋后面边缘,不至于影响陈某的正常生活,且在日常生活中,种植的树木越界的现象较为普遍,只要不影响相对方的正常生活,都应是相邻各方容忍的范围,现大棵芒果树一两根树枝越界的现象应在陈某作为相邻关系人所应容忍的范围之内,故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是一种提供便利与容忍妨害的关系,违反相邻关系规范是因为一方的行为突破了对方容忍义务的合理限度,并给对方造成损害。
相邻各方不得以加害于邻人的方法使用自己的不动产,如给邻人造成妨害超过必要的限度,即构成侵权等不法行为。
容忍义务旨在协调相邻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持权利人之间的和睦关系,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获得有效的平衡,这种平衡并不要求一方无限制地容忍,而是要在合理限度内容忍。
本案中,蔡某栽种的芒果树虽然有一二根枝叶越界,但对陈某的日常生活并未产生影响,作为相邻人的陈某负有在合理的限度对相邻一方的行为进行容忍的义务。
来源:仙游法院 几根树枝,何必呢,肯定有什么世仇 法官都无语了吧
不影响正常生活 能包容就包容一下嘛 农村这种太多了 太无语了 别因为一点小事伤了和气 都是邻居 别闹得僵了 实在是没有必要 等以后树枝超过了就很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