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男孩骑摩托车被狗追,冲入2.5米深的溪中!
2021年9月,肖某怒气冲冲来到城厢法院灵川人民法庭,述称自家孙子在骑二轮摩托车时被邻居家的狗追赶导致人和车直接冲入2.5米深的溪中,造成孙子受伤及摩托车损坏,要求狗主人林某承担孙子的医疗费及摩托车维修费。法庭收案后发现,肖某孙子系未成年人,肖某的儿子和儿媳均在外地,肖某能否直接作为诉讼代理人存在障碍;同时经法庭电话联系,林某拒不承认其系涉案的狗主人。因本案存在程序及实体的认定问题,若将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得到救济。法庭经研究后,决定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入诉非联动机制。
在镇司法所和村干部的多次调解和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达成和解协议,由狗主人林某向肖某支付孙子医疗费及摩托车维修费等损失共计500元并即时履行。肖某和林某的邻里关系得以成功修复,有效避免潜在纠纷。
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情况下,为充分发挥诉非联动机制,灵川法庭积极探索、主动适用疫情下的诉非联动机制同线上办案的无缝衔接,引导当事人将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对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精准分流,努力通过诉非联动机制“线上”有效化解纠纷。既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群众来往的疫情风险,又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深入践行诉源治理理念,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才能申领,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本案中肖某一家对未成年的孙子没有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让未成年孙子违法无证驾驶摩托车,造成危险。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切实负起管理、保护和教育的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成年人违法骑摩托车上路。
本案中的林某作为狗主人,对自己所饲养的动物具有管理义务,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分为两种,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内容,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饲养的动物或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无论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无过错,都应当对其所饲养或管理的动物所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来源:莆田长安网
这狗好凶啊 天哪 好吓人 林某拒不承认其系涉案的狗主人
然后又赔钱了? 每次路上遇到狗,心理都慌的一批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可以骑摩托车??
狗主人能不能看好自己的狗!!! 看好狗狗 突然追人真的很可怕 未成年不要驾驶车辆哦 不然有苦都说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