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男子深夜闯住宅前妻房间捉奸,侵犯法律不可赦!
分居被告人林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系夫妻关系,但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分居,吴某某于2019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搬离二人住处独自一人租住在外。
捉奸
2020年3月晚,被告人林某某在其女儿与吴某某视频时发现一男子出现在吴某某房中,怒火中烧,冲到吴某某住处声称要捉奸。
撬锁
被告人林某某冲到吴某某住处后联系朋友钱某某一起前来捉奸,因吴某某在房内拒绝开门,遂叫来开锁人员强行撬开门锁,闯入吴某某房中。
泄愤
吴某某要求被告人林某某及钱某某退出自己房间,二被告人非但不肯,还用手掐吴某某的脖子,林某某还用棍子砸坏吴某某卧室的房门。
判决
2020年7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某、钱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钱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悔恨
悔之晚已何其惨
连累兄弟受刑罚
砸门撬锁又伤人
一时冲动为捉奸
法律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
公民的住宅安全不容侵犯!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不退出他人住宅,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全权利,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荔城检察
啊这 都离婚了,还管那么多 不是都要离婚了吗 还管这么宽的吗 离婚了啊 还这样毛病吧 什么心理啊 无语 都是前妻了 还管 ??? {:face_024:}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