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有钱”一起赚!仙游男子没想到自己被网友害惨了...
10月13日是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电信日。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热点,在此引用仙游法院郊尾法庭近期开庭审理的一起因电信诈骗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希望大家能够从中了解诈骗套路、提高防范意识。本案中,原告陈某与被告肖某系同事及朋友关系,两人同时被一诈骗分子盯上,最终闹上法庭。原来,肖某在抖音认识了一个网友,该网友自称人在丹麦,两人熟悉后网友便和肖某说要从国外带一个包裹回国,包裹里有大量现金,如果帮助他顺利入境,到时候可以分给肖某一半的现金。“这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阿!”于是肖某欣然向对方转了2万元作为回国的机票钱。几天后,网友说包裹被北京海关拦截了,现需向海关缴纳保证金5万元,肖某犹豫不决,但想到如果不交保证金,已经投了的2万元不就打水漂了,因此又依言转账。
之后,该网友又以包裹存在安全隐患、变更包裹所有权需要手续费等理由诈骗钱财,但肖某手头资金不够,他就本着有钱一起赚的心理将这一事情告诉了陈某,陈某也没抵住高回报的诱惑,多次转账给肖某委托其进行“投资”。为打消陈某的疑虑,肖某甚至帮诈骗分子作担保,向陈某出具了两张共计8万元的借条。
然而,这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两人在意识到被骗后,急忙到公安机关报案,最终肖某被骗5万元,陈某被骗20多万元。陈某被骗后不服,认为肖某和诈骗分子是一伙的,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某偿还借款8万元并支付利息。
仙游法院针对双方出具的证据进行审理,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陈某虽然转账给肖某多笔款项,但双方仅就其中的8万元达成借款的共识,且该笔借款有肖某写给陈某的借条为凭,另外,陈某、肖某在向公安机关的报案中均对陈某被诈骗的数额不包括该笔借款予以认可,说明双方对该8万元系借款均无异议,因此法院对陈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下只会有馅阱。面对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认清现实,只有靠自己双手挣到的钱才是最安全的。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多听多看,了解电信诈骗的套路,才能知己知彼,抵挡骗子的各种诱惑。
来源:莆田长安网
坑的就是兄弟
就是想拉着一起入坑吧 这下两个人都栽了 割裂兄弟情 谈钱伤感情啊。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塑料兄弟情 真的是无语 提高警惕 怎么就信一个在外国的网友呢 诈骗套路大家注意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