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诊治38位具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北岸这家医院被通报!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莆田湄洲湾北岸东埔嘉华医院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各县(区)卫健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委直属各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2021年9月24日,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莆田督导组对莆田湄洲湾北岸东埔嘉华医院进行现场督导,发现该医院存在违规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部分住院患者未闭环管理等问题。市卫健委于9月25日对该医院进一步调查取证,经查:该医院自2021年9月1日至24日共擅自诊治38位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中医科病房部分住院患者未闭环管理(回家、外出购买东西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的规定。我委已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对莆田湄洲湾北岸东埔嘉华医院给予通报批评,请各单位引以为戒,切实按照规定履行新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0月2日
查询莆田湄洲湾北岸东埔嘉华医院网站获悉,东埔嘉华医院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中心地带,属福建省中德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医疗机构,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设的集临床、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营利性医院。
而根据昨日莆田市卫健委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嘉华医院有限公司因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这家民营医院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是不是那些感冒的 这可不能随便接收治疗啊 这啥医院,听都没听过 这能随便接收吗
这也太随意了
{:pfw5:}{:pfw5:}{:pfw5:} 胆子太大了 这种医院领导怎么想的啊
思无邪 发表于 2021-10-16 08:57
是不是那些感冒的
肯定是感冒症状: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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