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关于落实“明码标价”严禁“哄抬物价”的通告
通告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确保我区口罩等防疫用品以及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稳定,现将有关价格政策和要求通告如下: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内部价格管控。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商品的显著位置,标明商品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销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 严禁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线提价”等紧迫性或诱导性用语散布涨价信息,推高价格预期;不得虚构或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
▲ 严禁囤积居奇、价格欺诈。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法把相关线索移送给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处理。各有关单位和经营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社会责任,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小区楼下的菜18元一斤 我去 这时候哄抬物价的就,,, 下午去永辉买菜,蔬菜都被抢光了 确实有点变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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