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3名95后男子结伙偷渡去缅甸赚钱被起诉!
三人谋划结伙前往缅甸国赚钱,在西双版纳通过“蛇头”带路的方式偷渡去缅甸国。近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该起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起诉书,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傅某某、陈某某、张某某被依法起诉。
傅某某(男,1997年出生,莆田市仙游县人)、陈某某(男,1996年出生,莆田市仙游县人)、张某某(男,1997年出生,莆田市仙游县人)三人此前均因吸毒被仙游县公安局拘留,又同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1年4月8日被仙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4月26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仙游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8月初,被告人傅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在仙游县**镇一起商量后结伙前往缅甸国赚钱,于2020年8月16日通过泉州晋江机场乘飞机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之后傅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三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伙通过“蛇头”带路的方式偷渡前往缅甸国小勐拉。2020年11月底至12月初,傅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先后通过中缅边境云南省打洛口岸边检站投案的方式回国。
本案由仙游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傅某某、陈某某等3人偷越国(边)境案,于2021年5月13日向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傅某某、陈某某、张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均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傅某某、陈某某、张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这年头还偷渡,在国内挣钱不香吗 这个时候还偷渡 多危险 国内不香吗 别回来传染疫情 脑子拎不清 {:pfw17:} 现在国内是最安全的 还往外跑啥 95后在国内找份好工作不行吗 好好在国内待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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