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一小车与三轮车相撞,1死2伤!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也是司机的警惕线
斑马线前司机应当减速、慢行、礼让
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
有时候,安全与危险就在一念之间
今年6月12日晚,在国道228线涵江区国欢镇潭尾村村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三轮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三轮车驾驶员1人死亡及车上2名乘坐人员受伤的惨剧!
案情经过:
6月12日20时52分许,林某洪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国欢东路自江口往涵江城区方向行驶,行经国道228线涵江国欢镇潭尾路口路段时,遇黄某仁驾驶的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承载陈某君及陈某翔)自左向右通过人行横道,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仁经抢救无效死亡及陈某君、陈某翔受伤的后果。
成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林某洪驾驶机动车行经出事的设有人行横道路段,未提前减速慢行,且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盲目驾驶;黄某仁驾驶加装动力的三轮车上路行驶,横过道路时未下车推行。两人的上述行为均与本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林某洪负主要责任,黄某仁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夜间行车,慢字当先。特别是在郊区乡道灯光较暗视线较差的的情况下,更要放慢车速谨慎驾驶。要注意观察前方人行横道情况,及时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从受害者角度看,要驾驶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不得随意改装,不得违规载人。在通过道路时,要注意观察车辆通行情况。
车祸猛于虎,一个小小的失误,往往会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小心驶得万年船,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每一个人,人生路漫漫,走好每一步都很关键,愿悲剧不再重演,愿每一个人出行路上平安相伴!
来源:涵江交警微发布
唉 悲剧{:face_092:} 三轮车上的人应该都没有戴头盔吧 可怕 开车还是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太危险了 开汽车的很无辜吧 {:face_055:} 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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