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晕,荔城区这对姐弟被人骗的团团转!
利用虚构的身份,骗取姐弟二人的信赖,然后虚构各种故事骗取姐弟二人为自己转账,数额巨大。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公布该起涉嫌诈骗罪的起诉书。诈骗犯罪嫌疑人卢某某被依法起诉。
卢某某(女,1983年出生,福建省莆田市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2月20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1月8日经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1月12日被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逮捕。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20年4月份开始,被告人卢某某虚构自己为90后,并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林某甲的信任,2020年5月开始,卢某某先后虚构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用、朋友小孩摔伤需要住院医疗费、退押金给租客等理由骗取林某甲在荔城区**街道**小区等地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共计人民币132000元。卢某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生活开销。
2.2020年9月份,卢某某向林某甲的姐姐被害人林某乙虚构自己为**学院教师,并谎称其有能力帮林某乙介绍到**学院医学院参加工作。2020年9月15日开始,卢某某向林某乙提出找关系送礼需要用钱为由骗取林某乙在荔城区**街道**办公室内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人民币61000元。卢某某将骗取的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生活开销。
2020年12月19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民警在荔城区**街道**路**广场抓获卢某某,并从其身上扣押一部蓝色华为nova3手机、一部白色iphone手机、一张尾号2600的建设银行卡。卢某某配偶于2020年12月27日赔偿林某甲人民币176500元,林某甲对卢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卢某某配偶于2020年12月27日赔偿林某乙人民币76000元,林某乙对卢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3月5日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3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海峡导报大荔城
骗子真是谎话连篇 简直不是人啊 无语啊 这女的是个人才 居然同时骗两个人 这个女的好过分! 谎话张开就来 骗了人还了钱还要进去 赶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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