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莆沉田 发表于 2021-7-9 08:28:26

因为这事,莆田一老板被罚款20万元!

近日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龚亚兰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对龚亚兰作出
处人民币贰拾万零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龚亚兰(原莆田市荔城区众合纸塑加工场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3503211952********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白埕村*****

原莆田市荔城区众合纸塑加工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4MA3281HQ12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步云工业区上车路361号

投资人:龚亚兰   

  本局于2020年8月4日对你投资的莆田市荔城区众合纸塑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检查时,莆田市荔城区众合纸塑加工场正在生产,未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投入生产。

  以上事实有:①莆田市荔城区众合纸塑加工场的《营业执照》、投资人龚亚兰的居民身份证;②莆田市荔城区众合纸塑加工场的《授权委托书》、厂长龚家清的《居民身份证》;③2020年8月4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④2020年8月4日现场照片;⑤2020年8月4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⑥龚家清提供的《环评技术咨询合同》;⑦龚家清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⑧2020年8月31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复查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由于莆田市荔城区众合纸塑加工场于2020年9月2日注销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局决定对你作出行政处罚。

      本局已于2021年5月29日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闽莆环罚告〔2021〕4号)告知你有陈述申辩与听证的权利。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针对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作出处人民币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你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作出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本局决定对你作出处人民币贰拾万零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处罚决定书,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营业部(地址:城厢区文献路572号,电话:0594-2694744)—莆田市行政罚没款收入专户(账号:1405010111200530062,账户名:待报解行政罚款收入)。你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送达本机关备案。逾期缴纳罚款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6月17日

Nightmare 发表于 2021-7-9 08:43:17

现在环保抓那么严,这个就是头铁

zhuhj 发表于 2021-7-9 09:48:45

严肃处理

看!有仙女 发表于 2021-7-9 10:08:07

环保是很严肃的问题

别来无恙。 发表于 2021-7-9 15:48:11

不狠一点,老板也记不住啊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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