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购买口罩被骗当地警察办案不力
2月中旬疫情严重期间购买几十万个口罩价值上百万元,收到清一色空包裹(并没有收到一个口罩),骗子退了一半货款后不肯在退还其余款。后联系发货人(自称厂家)说要承担并向我方转帐八张银行卡共计37万元全是虚假转帐,并无收到一分。自发现被骗,后了解才知道售卖口罩有四层中间商,发起人只是个卖化妆品的!
后发现被骗逐立刻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值班民警为了省事也不走办案流程,让我去法院起诉或直接联系骗子要退款(是否有不作为之谦)
后经派出所误导去了四川一个月,口罩发货人(发起人)又两次先后向我虚假转帐共计六十多万(又是一分钱也没收到)。无奈回到莆田案发地向上级信访得到了回访,当地派出所也就正式的受案并成功立案。立案时派出所诱导我签字。我以为是立案告知签字。原来是有预谋的不让我再信访。为他们以后“办案”留下合理理由。
派出所办案中确实是从四川抓回我转帐对象并关押一个月,过程中有两个骗子也许是害怕了向我退还共计15万。关押的一个骗子取保候审那天,派出所办案民警后告诉我这只是个经济纠纷要给我撤案。并要将案子移交至另一个派出所来办理。我跑了又趟派出所咨询案件情况,人家就说要给我撤案。我不同意撤案!又跑了几趟询问案子谁管的,也没人理我。关说撤案一句话撂下就行了?公安民警就是这么办案的?
派出所公安民警是否有渎职之嫌?觉得跨省办案很麻烦?逐将诈骗案理成经济纠纷案?
有见解的朋友可以提出你们的观点以及方案!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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