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溪白实验幼儿园阳光分园2020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0〕6号)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荔城区溪白实验幼儿园阳光分园2020年秋季小班新生招生方案》如下:一、招生原则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我园坚持遵循“按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荔城区溪白实验幼儿园阳光分园小班拟招生1个班,计30人。
三、年龄规定
小班招生年龄为: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
四、招生片区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阳光檀悦楼盘内的适龄儿童。
具体条件
(1)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阳光檀悦楼盘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不动产权证,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
(2)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房产属共有产权的,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共有(以下简称户主)房产持有比例高于51%(含)的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招生划片就读。
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从2023年开始,本校片区内的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户家庭的学位,即:一套房产自用于登记入学当年算起,在接下来的6年内,同一房产只能由同一户主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原则在施教区内就学。
五、招生办法
小班招生年龄为:3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
01、招生对象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阳光檀悦楼盘内的适龄儿童。
02、相关规定
招生对象必须为直系亲属,不含非亲属以及寄户、挂户等。
六、材料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预防接种证及以下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主、父母及子女户口本;
②房产证明(见具体条件)
③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注:凡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校就学资格,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七、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注:请各位家长按照报名时间及时来校报名,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综合楼一楼多媒体教室
3.报名程序:
①关注荔城区第二实验小学公众号的报名预约时间,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网络预约排号。
②自行扫码打印下载并填写《荔城区溪白实验幼儿园阳光分园2020年秋季小班招生登记材料审核表》。
③下载八闽健康码,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交材料审核。
4.招生录取结果公布时间:2020年8月29日。
学校根据报名登记情况,按招生办法依次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未录取适龄儿童家长。
5.咨询服务电话:
0594-2890623 18950720127
荔城区溪白实验幼儿园2020年08月09日
阳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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