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冬东 发表于 2020-5-22 09:14:03

花13.6万向莆田网友买口罩!结果要气死了

疫情防疫期间竟有人发布“出售口罩”虚假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牟取不义之财朋友圈的口罩代理商下单后却迟迟不发货...因受疫情影响,小英(化名)每天在家中闲来无事,看到周围民众对于口罩需求旺盛,恰巧朋友圈中有人在招口罩代理商。小英打算找点事情,便立马加总代理商微信并咨询总代理基本详情。一番交谈后小英心动不已,遂同意与他销售口罩。随后,根据上家提供的营业执照、口罩照片,小英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了售卖口罩的消息。

消息一出,满足了四川网友小乐迫切购买口罩的需求。小乐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小英的广告,便加小英为好友并提出要大量购买口罩。小英就将总代理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和口罩图片发送给买方,称都是现货,如果立即下单付款就可以马上安排发货。小乐信以为真,二人谈好购买种类、价格、数量后,小乐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共付款项人民币13.6万元。小英把款项转至总代理商并向商家订货。商家收款后,小乐多次催促商家发货,但是商家迟迟未发货,导致小英无法及时向买方邮寄口罩。之后买方小乐要求退款,小英一直未退款并以多种理由搪塞,小乐遂诉至法院。
转账记录
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了解案情,得知被告并没有自己生产口罩,只是在朋友圈里面认识销售口罩总代理,向对方购买并已将钱全都转至对方账户。但是因总代理商无法如期提供货物,导致无法向原告发货且自己资金困难未能退还货款。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性质和疫情特殊性,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进行沟通,提供解决方案,并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小英家庭比较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而原告又急需一笔费用进行手术。经法官努力调解,原告同意被告分期付款,第一期偿还24950元 ,其余每月偿还6000元。

案件的顺利调解为疫情期间我院涉及防疫物资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同时体现了法院积极作为、多方求解,既考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注意疫情期间涉疫案件的及时性和紧迫性,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秀屿法院

尼尼 发表于 2020-5-22 09:15:57

转账一定要小心

白石溪畔 发表于 2020-5-22 09:16:28

又被骗了

烟雾弹 发表于 2020-5-22 09:18:24

这人也很爽快直接付了

仰天长笑 发表于 2020-5-22 09:18:54

分期付款,第一期偿还24950元 ,其余每月偿还6000元??收钱的时候怎么不分期付款啊

让未来的到来 发表于 2020-5-22 09:21:53

口罩骗术好多

双重性格 发表于 2020-5-22 09:44:20

现在都不缺口罩了吧

小小只的 发表于 2020-5-22 09:50:16

仰天长笑 发表于 2020-5-22 09:18
分期付款,第一期偿还24950元 ,其余每月偿还6000元??收钱的时候怎么不分期付款啊 ...

{:face_005:}

看透不说透 发表于 2020-5-22 10:17:24

现在居然还要花这么多钱买口罩,不是随便买了吗

番茄不甜子 发表于 2020-5-22 15: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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