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男子多次拉拽公交车驾驶员,获刑三年!
莆田一男子乘坐公交车,在非停靠处要求下车遭拒后,竟对司机动起手来,所幸在其他乘客的制止下,未发生事故。近日,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2019年9月,黄某搭乘公交车行经涵江区白塘镇时,在非停靠处要求下车遭拒,于是心生不满,便伸手去揪司机杨某的衣领,虽经车上其他乘客阻拦,但黄某仍多次拉拽杨某的衣领。为了行车安全,司机不得不将公交车停靠在路边。黄某见势不妙,欲跳车窗逃离被车上乘客控制。随后,民警出警,现场将黄某抓获归案。
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拉拽驾驶人员,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黄某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近日,涵江区法院经审理,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
这种人怎么还是那么多啊 这种人就该多关他几年。 活该 想起了当初那个落桥的 判了三年 给死好
不要祸害他人 还是在害人,3年太短 判的好,别让这种睿智出来害人。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