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告!秀屿区实施十项措施,请您自觉遵守!
通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秀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实施“全民参与,全面防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居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严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企业及居住地村居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一律关闭。农贸市场、米店、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六、严禁开展“聚餐、聚会、聚集”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含民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秀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反手就是一个转发 全面的
各区都有了 全莆田都有了 安全第一 到处都是了
一切为了安全 不只是秀屿,莆田都要甚至全省全市都要遵守 全部都在严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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