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天”降!莆田有人骑车“中枪”,谁来赔偿?
俗话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去年底度尾镇一位骑摩托车的村民意外被一根坠落的缆线划伤住院由此引发了一场维权之争这起意外事故引发的赔偿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负责?戳视频了解▼https://v.qq.com/x/page/a08661vwgsu.html?
祸从“天”降 险些毁容
2018年11月1日,度尾镇村民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径汉口路段时,该路段上方的网络皮缆线突然掉落,正好甩落到黄某脸上,致其脸部被割破受伤。经过治疗,黄某住院十天,花费了将近一万元。
出院后,黄某找到涉事公司进行交涉。黄某提出医疗费和误工费、营养费等总计18000多元赔偿请求,但涉事公司仅答应予以报销9000元的医疗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人民调解机构介入 促成赔偿和解
无奈之下,黄某向度尾镇司法所和夕阳红巡回调解中心求助。掌握情况后,调解员与涉事公司多次进行沟通协调。
度尾镇夕阳红巡回调解中心调解员 黄加珍当时他(涉事公司)提出网络线使用的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我说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然后他又提出这个属于交通事故,我说这个怎么能算交通事故,事件本身是网络线突然间落地造成人员受伤,这个怎么算交通事故。最后他还说受伤者多次去找他,要求我们介入协调。我说可以介入协调,前提是你们要承担主要责任,这样协调才能进行。
最终,涉事公司与黄某达成协议,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度尾镇夕阳红巡回调解中心调解员 黄加珍最后定一个协议,9000元是赔偿医疗费,还有住院护理费,住院误工费,住院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慰问金,这些由另外一个负责网络线维护的管理者自己再支付5500元给伤者,作为(伤者)住院期间其它花费的补偿。
类似的意外事故 赔偿标准是什么?
度尾镇夕阳红巡回调解中心调解员 黄加珍这个案件属于意外事故,参照交通事故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住院期间有个伤者误工费,还有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必须有人护理,护理和误工是同等价格。其它还有营养费,营养费按照规定是医疗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还有交通费,病人在住院期间的交通费用,一般在两三百,补偿标准就是这些。
人民调解有哪些优势
这起原可能诉诸法院的民事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得到了有效和解。
度尾镇夕阳红巡回调解中心调解员 黄加珍农村的调解组织可以起到第一防线的作用,很多民间的纠纷,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其它意外事故,最好通过调解解决。调解不收费,调解不花钱,而且时间短,促进双方当事人心甘情愿握手言和。
呼吁各公司要加强缆线管理
此外,在该案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源于缆线的意外坠落。市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缆线的日常管理。
当事人 黄某每一个公司,在农村的线路就要做的牢固一些,如果不牢固的话,损害的就是我们农村人。
度尾镇夕阳红巡回调解中心调解员 黄加珍呼吁网络公司应该加强对网络线的管理,在操作的时候应该做牢固些,防止以后再发生网络线坠落造成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伤害。
来源:仙游广播电视台
阔怕,这都可以 好倒霉 这就尴尬了 天降横祸 最后有人管就好 去年的事情,一直到现在 好倒霉
,祖没 飞来横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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