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enzlz
发表于 2020-3-2 11:21:58
政府说,房子是用来住的。联发的期房大家还是慎重考虑吧。我们买了南安水头联发君悦湾的6#12-1302,1月份开发商通知我们办理交房。结果,1平方1万的房子,从自家套房门口到楼梯口的这段走廊,完全相当于是露天的,遇到下雨天,打开自己家的门就得撑伞。开发商的回复是这种设计符合消防安全。
业主们还不能自己掏钱把走廊挡起来,因为这将违反物权法。好不容易交房了,本来应该很开心的,谁想到后续还有这么糟心的维权事宜。
不到交房的时候谁也预料不到品牌开发商会交付这样的房子。
希望大家以我们为前车之鉴,联发的房子大家还是看现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