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兰陈群英律师 发表于 2017-8-31 08:35:56

律师说法:买房按揭,不是没风险的

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及抵押,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首先,贷不下来款是不是你的原因贷不下来。其次,贷款银行都是开发商去找的合作单位。他吓唬你的,不要脸的行为。我虽然不是开发商,我是个中介,这种事情遇得有,都是协商买卖双方把该退的钱退了。如果说是因为你的原因(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且故意隐瞒)贷不下来款的另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按揭不能办理三大原因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中的约定。因此,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贷款不批违约的注意事项:
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除此之外还要注意:
1、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及抵押,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律师说法:买房按揭,不是没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