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玉湖赔偿方案!村民们要怒了!
本帖最后由 玉湖新城 于 2011-3-21 11:58 编辑最新听到的内幕消息,赔偿安置方案早就出来了,但是现在还没有公布,估计是怕村民反映太大。
有消息说,这次万科玉湖新城的安置方案以占地为准,如果单户(1户)占地1000平方,全部一层的,只有一层的房子,那只能按150x1.3,即195㎡安置,超过的政府贴1600-2000元/平方收购钱给你,还有多层的,一般赔450平方米,最多只赔3层半。
没有调查权就没有发言权,农村近几年新盖的基本都在5层,弄了个3层半,直接阉割了,哪个肯让啊 !等着吧,钉子户要崛起了! 钉子户问题再次摆在桌面! {2-65}心都裂了!!这样赔不了多少 万科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大家手就是硬,这回有的看了~ 怒吧!大家都起来抗争,组成蝇罚没联军 听说赔偿会挺好的,现不公布,怕影响到其它拆迁项目,到时给拆迁户惊奇 {1-63} 严重关注 {23-82} 被征迁房屋为一层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的1.3倍面积予以安置;
被征迁房屋为二层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的1.1倍面积予以安置;
被征迁房屋为三层的,按被征迁主房建筑面积的1:1给予等面积安置;
被征迁房屋为三层以上的,一至三层部分按照1:1给予等面积安置,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
被征迁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给予安置:
(一)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有权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手续等有效证件。
(二)虽无权源证件,但确系建国前建造的旧房或能确认为1982年4月30日前建造的房屋。
(三)二法实施前,建房审批手续虽不健全,但经历次清房或两权发证处理病补办有关手续或补交了款项的房地产。
(四)历年经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到位,一直作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处住房的。
(五)2006年航摄影像图上有建筑图斑,但不符合上述四款规定条件的居住房屋,三层一下的(含三层),按实际丈量面积的50%予以安置,三层以上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只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