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小区业主:谁偷了我们的房子面积?
秀屿区绿洲小区的17#2单元的业主于2004年购买了秀屿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绿洲小区房子,成交面积是162平方米,(有购房合同和秀屿区建设银行的贷款合同为证)。可是去年建设局发下来的房产证却说经测量我们的房子只有140平方米左右,房产证也只肯给实测面积,找建设局反应,建设局让我们先提交材料等研究,这一研究就是半年杳无音信,我们不想追问20平方米去哪里,只想要会我们应得的权利,还我们20平方米!!业主,为什么不选择,让开发商退20平米的钱呢???? 20平米,至少10万块钱吧 看合同,如果真差那么多,应该可以退房 返回面积是不可能的,赔钱还是有可能的,联合全部业主官司肯定会赢的,有人这么做了,也是住了几年才发现,结果全幢楼面积都不够,每户都赔钱了。 赔钱! {:pfw10:}这个维权退钱啊! 公摊 方舟y 发表于 2016-8-12 11:59
公摊
公摊肯定都会算在房产证上的!
贷款的话,160的总价和140的总价不一样吧,退钱固然没错,但这每个月多付的还款怎么算?有知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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