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仙游!!!一男子竟然冒充协警买电脑,最后被……】
(网络配图)
一莆田仙游男子冒充协警向店家骗购了5台电脑,却迟迟不肯付款,还将电脑低价出售给另一“知情人”,结果两人均入法网。近日,荔城法院依法审理该起诈骗案。 据了解,曾在市区一派出所担任协警的黄某,辞职后无经济来源。2015年11月4日至10日间,黄某冒充协警,以派出所需要购置电脑为由,分4次在市区一电脑店向老板王某购置5台全新台式组装电脑,并承诺先购买后付款。得手后的黄某将5台电脑低价卖给潘某,从中获利9900元。经查,所骗得的5台电脑价值共计人民币20500元。
(网络配图) 店主王先生多次联系黄某付款,都被黄某以公务繁忙等理由拒绝。于是王先生报警。 荔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潘某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3000元。(来源:海峡都市报)
{:28_2786:}智商真捉急,也不换新套路 {:28_2808:}又是仙游!!! 医者人心 发表于 2016-7-29 09:16
又是仙游!!!
地域歧视还是什么呀;P {:28_2780:}how old are “游”??? {:28_2809:}大仙游哇,事儿妈{:28_2778:} 999感冒了 发表于 2016-7-29 09:20
how old are “游”???
{:28_2808:}这个叼!!
{:28_2802:}脑残 999感冒了 发表于 2016-7-29 09:20
how old are “游”???
楼主,这里有人挑衅你{:28_2780:}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五千元,十万元,五十万元的,分别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黄某的诈骗数额20500元,已构成数额较大,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潘某明知黄某所售电脑为诈骗所得赃物,仍然收购,已触犯刑法第312条,依法应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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