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真是杯具,还没有听说未订婚就帮男方花钱看看我什么时候能遇上愿意跟我就好
本来是要谈婚论嫁了。。。现在只是谈钱了,呵呵
xiaoxiaoluomu 发表于 2016-7-13 17:04
有凭据就能要,他不给你就告
{23-0}
小白瓷 发表于 2016-7-13 17:10
淡淡的忧桑
你忧桑还是我忧桑
无可奉告 发表于 2016-7-13 17:31
你忧桑还是我忧桑
你{23-67}
告吧。。 这孩子你就是太傻了~我个人认为呀,谈恋爱归谈恋爱,最好不要有经济上的纠葛,应为啥呢?在法律上,恋爱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呀,就算你爱他爱的无可自拔,也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呀!至于这个钱能不能要回来,若是有证据应该是要的回来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同居生活期间,及恋爱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此外,“共同所得”是指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收入所得,是一种共同劳动所得,而不是一方劳动收入的所得,也不是同居生活期间的一切所得。也就是说,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个人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非婚同居的共同财产仅包括共同劳动所得、共同出资和为共同生活需要购置的财产,非因共同生活需要所购置的个人财产均应归个人所有,不属同居共同财产。所以你们共同出资买得汽车,在分手时是可以要回属于你的那一部分的。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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