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在线 发表于 2016-7-8 17:33:00

【莆田两名正科级干部受贿获刑】

原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湄洲岛(湄洲湾北岸)分局局长张更洪(正科级)获刑三年九个月   近日,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湄洲岛(湄洲湾北岸)分局局长张更洪(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更洪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二万元。     经查,被告人张更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11546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张更洪案发后退回全部赃款并部分认罪,予以从轻处罚。
原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陈光荣(正科级)获刑一年   近日,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陈光荣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光荣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陈光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来源:平安城厢

兴国189 发表于 2016-7-8 17: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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