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门酒肉朋友惨无人道,酒后就对朋友下手!
和朋友喝酒时,见朋友有万元现金,遂趁机盗走,5月5日,忠门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翁某强。5月4日,忠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山亭镇西埔口村疏港路石材场鲍某清被盗现金2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和对现场人员询问排查,并调取相关监控后,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与鲍某清一起喝酒的翁某强身上。5月5日15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翁某强抓获。
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翁某强在与鲍某清喝酒时,见鲍某清的2万余元现金放在椅子上的大衣里,趁鲍某清去另一个房间接电话之际,将鲍某清放在大衣里的现金偷走。目前,被盗款项已追回并发还鲍某清,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莆田晚报) 遇人不淑 这样也就朋友? 朋友的钱也偷,真是牛逼啊 见钱就想不开了,朋友的钱照样偷 撇开事件不论,我只是想问问,警察真的“立即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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