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多 发表于 2014-8-17 09:10:25

荔园小区业委会不作为,能不能把他们给撤了!

1、 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06年8月份成立,成立至今从未召集过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从未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以上违反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2、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从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违反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这些情况能不能把他们给撤了!~

骚唔面 发表于 2014-8-17 09:22:54

联合小区的其他业主,一起声讨,撤了

海蛎饼 发表于 2014-8-17 09:35:13

{:pfw10:}撤了

逗比你是逗比 发表于 2014-8-17 10:14:38

一开始以为是能不能把他们给做了

wodemen 发表于 2014-8-17 10:29:14

这里很多人要把房子卖掉

莆田浪 发表于 2014-8-17 10:43:12

{:pfw9:}

七杀天尊 发表于 2014-8-17 10:45:19

荔园小区都是有钱有势的,估计也很难管

莆男人 发表于 2014-8-17 11:33:12

我来当会长

涵江体彩人 发表于 2014-8-17 12:57:45

{:pfw5:}

飞儿在云端 发表于 2014-8-17 13:00:13

莆田当官的不仅压榨老百姓,还会吃窝边草,搬凳子看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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