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小区业委会不作为,能不能把他们给撤了!
1、 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06年8月份成立,成立至今从未召集过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从未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以上违反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2、荔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从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违反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这些情况能不能把他们给撤了!~
联合小区的其他业主,一起声讨,撤了 {:pfw10:}撤了 一开始以为是能不能把他们给做了 这里很多人要把房子卖掉 {:pfw9:} 荔园小区都是有钱有势的,估计也很难管
我来当会长 {:pfw5:} 莆田当官的不仅压榨老百姓,还会吃窝边草,搬凳子看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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