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胖 发表于 2014-2-19 09:42:20

哈尔滨明令禁止收取装修保证金

    近日,哈尔滨市出台物业管理新规定——《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取装修保证金被明令禁止。  在新规出台之前,买了新房子,物业会收取装修保证金,因退费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新规的出台,旨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新规,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被禁止,物业可收取装修管理费,只能用于装修期间清运建筑垃圾、电梯垂直升降及装修管理支出,费用按不超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收取其他与装修有关的费用。以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屋计算,装修管理费将不超过500元。  此前,新房装修时,进驻物业一般都会与业主签订协议,由业主先行缴纳一笔房屋装修保证金,金额从1000元至2000元不等。由于协议缺乏细则,价格制定及退费时间基本由物业决定,留下隐患。

暮合 发表于 2014-2-19 10:11:21

涵江卓坡经济适用房
一平方交人民币75元
基本上每家都交六七千
不知道这些钱怎么收费的?怎么扣款的?{:pfw3:}

蛾子 发表于 2014-2-19 11:05:18

保证金,到时候能不能退回来还是一回事呢

欧买噶 发表于 2014-2-19 11:11:53

什么保证金啊?就是变相收费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哈尔滨明令禁止收取装修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