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壶兰律师 发表于 2013-11-23 20:00:25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住*******,身份证号:***********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住*******,身份证号:**********
      2009年7月1日23时01分许,甲方*****驾驶宁A****小型越野车沿亲水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清水湾小区东门南侧路段处与乙方*****驾驶的摩托车沿亲水街东侧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甲乙双方受伤,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于2009年7月13日作出了***公交认字(****)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在金凤区交警一大队主持调解下,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愿意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用、精神抚慰金及车辆损失赔偿等其他合理费用。
2、该项费用也包括甲方于2009年7月1日和2009年7月3日分两次支付给乙方的40000元。
3、上述款项在扣除甲方已支付乙方40000元,乙方向甲方提交乙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结婚证复印件后,下余73807.5元由甲方于2009年10月31日支付乙方。
4、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此赔偿数额为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该次事故有关的索赔的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在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和诉请,如若乙方违约,应返还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并承担全部赔偿额 30%的违约金。
5、若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法院审理。
6、甲乙双方协议赔偿事宜过程中,因甲方积极主动履行赔偿,故乙方应出具书面承诺书,请求公检法部门从轻或免予处理甲方。
7、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警存档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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