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诽谤信息被转发达500次可判刑
本帖最后由 zshqie 于 2013-9-9 15:38 编辑两高下午发布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本帖不算在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天发布。《司法解释》共有十条内容,9月10日开始实施。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属于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何为“情节严重”,以及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
这是造谣罪 呵呵 造谣是该严惩啊,制造社会恐慌 可不大好啊 {1-85}楼主,你确定本帖不算在内么~~楼下的给点力,一起回复500个 恶意造谣的确实很可恶 祸从口出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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