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见钱眼开!宝厦金象花园私吞业主的钱
本帖最后由 kaxidkdi 于 2013-9-1 08:23 编辑宝厦金象花园业主委员会及二百多户业主反映自2007年至2009年向该公司购买商品房时,交纳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问题来了:已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上交1%维修金,
还有另外1%维修资金被宝厦(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留。
开发商没有道德啊,买房子赚的钱就够多了,怎么可以这么贪呢!
小区内的广告也属于业主所有的,开发商都吞了 {21-157} {:pfw11:} {:pfw10:} 宝厦也是是非多,名声快臭了 {15-22} bunny 发表于 2013-9-1 09: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宝厦也是是非多,名声快臭了
已经臭了,本土开发商拿不上台面 那些应急的钱都贪,是有多缺钱啊 这样子垃圾的开发商在莆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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