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房产税不增加中低收入者负担】
人民日报: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中国未来的房产税改革,绝不可能覆盖低收入人群。有了房产税这样的财产税,就可起到逐步提升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作用,逐步减少日常消费品中所含的税,从总体上减少中低收入者“税收痛苦”。他们终于也知道税收痛苦了啊,财政部表示要借鉴日本的首套不征收的模式,考虑第一套房不征收,第二套房税率从低。面积方面的话,报道说重庆试点方案中,“花园洋房”列入征税范围,但是划出了180平方米的“起征点”。如果这个花园洋房在180平方米以下,还是不用交税。
这样做的意义: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税制改革。思路:只调节高端,不增加中低收入者负担。效果:房价不会“应声而降”,稳定作用将逐步显现。
中低收入是哪个标准啊?说说看那 穷苦的都是我们老百姓啊 哎╮(╯▽╰)╭
{22-492} 房产税不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这是句大实话!没钱买不起房叫什么房产税啊 {23-66}楼上的道出了一个大道理啊~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税收机制不完善的我国,房产税只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起不到调节分配的作用,这是显而易见的
掬水明月 发表于 2013-2-23 12: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税收机制不完善的我国,房产税只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起不到调节分配的作用,这是显而易 ...
说得也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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