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e
发表于 2013-1-6 11:29:14
大阳台很舒服啊
爱你大莆田
发表于 2013-1-6 11:29:36
{1-87}
老人眼
发表于 2013-1-6 12:01:37
楼主,你应该爬上去啊,告诉我们结果啊。
ptjzsj
发表于 2013-1-6 12:17:09
细雨路人
发表于 2013-1-6 12:23:53
{1-49}{1-49}公共走廊。
再見ろ、往事
发表于 2013-1-6 12:39:50
楼主你想太多了这样的不关我们的事
肥肉
发表于 2013-1-6 14:49:03
ptjzsj 发表于 2013-1-6 1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规范要求,18层以上必须要有2个逃生出口,所以18层以上2个楼梯之间就用连廊连接了,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公摊 ...
原来如此啊。高人啊。
aamm
发表于 2013-1-6 18:00:28
不是说二梯八户嘛,,就弄了个长走廊
莆田水牛
发表于 2013-1-6 22:59:20
这种建筑规避方法不可取,一旦交房后,入住的业主肯定都会把“自家的地方”都围起来,一旦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黃娟娟
发表于 2013-1-7 00:09:58
诉求编号: PT13010500001
诉求标题: 將高樓層的消防安全逃生通道拆掉堵死,改為室內客廳!
诉求内容: 各位領導:
你們好!
本人再次向各位領導申訴,我是住在名城佳園的21樓的住戶,兩個多月前我發現我們的消防安全逃生門道將要被堵死改為室內客廳一事,曾向各位領導申訴請求相關部門出面制止,但未見相關部門著手關注此事!以保障我們所有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由於同一樓層並無其他住戶進駐,所以只有我出來一再的維護我們的自身權益。
开发商以贈送消防通道為诱饵,充當楼房面积將不佳的戶型脫手,以得到眼前利益而不顾住戶永久的生命財產安全,應予嚴懲!
執法的相關部門實屬不作為,上級應與追究其責任!
转办意见:
莆田市信访局 1、请 城厢区信访局 在2013-1-6 15:20 前批转。 (2013-1-5 15:20)
市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诉 求 人: 黃娟娟 事件地点: 莆田市學園北路(職校对面)名城佳園1#21樓
诉求时间: 2013-1-5 02:20 截止日期: 2013-1-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