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公山大仙 发表于 2012-12-25 09:27:54

莆田市2012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

本帖最后由 壶公山大仙 于 2012-12-25 09:28 编辑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问题,增加保障对象,扩大保障覆盖面,结合全市收入逐年增多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2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公布如下:
  
  一、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全市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收入标准(以市民政局发布的为准)的4倍以内,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上一年度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低于8万元,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一)申请人在我市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支付租金能力,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职校(含技校)毕业后就业、进城务工(外地来莆工作)以及在市区内的公交车驾驶员、环保人员和协警等群体的相关人员,其中单身人士(应年满18周岁)月收入低于4000元,家庭上一年度可支配总收入低于8万元。
  
  (二)市(区、管委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经市级以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个人和在我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见义勇为牺牲家属及其伤残人员、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并优先轮候配租。
  
  (三)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以及符合廉租住房条件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莆田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莆政综124号)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五、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物价部门负责会同财政、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六、仙游县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由仙游县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贫僧吃嫩草 发表于 2012-12-25 09:39:12

莆田的安置房是只闻其声,只可远观

麻麻,猪上树了 发表于 2012-12-25 09:45:06

只可远观不可入住,你们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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