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文明 发表于 2012-11-28 08:29:14

首批房奴翻身记:当时买房偷偷摸摸的

房价物价高企、政策收紧 新房奴恐难早“翻身”  张明星选中了德加公寓的一套房子,71.2平方米,总价18万多元。首付一成,他没有“啃老”,全是向朋友借来,“那时人还比较单纯,没有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好借”。


  张明星感慨,当时的开发商“太好了”,2个小时把一切手续办好, “首付一成,求着人买,因为没有人买。买房后一个星期就给了三证,还送到了我办公室。”
  德加公寓位于杭州城西,内中一幢幢红白相间的多层小楼,间以片片青绿草木,显得格外美丽。
  1999年底,张明星以2600多元/平方米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房子;十余年过去,如今这里房价已涨到每平方米2万多元,几乎翻了10倍。
  张明星这一批在世纪之交时买房的人,被称为首批房奴。他们贷款期限多为10-15年,按正常还款节奏推算,如今正处于集中清贷期。在这个摆脱房奴身份的节点上,他们再次被舆论聚焦。
  实际上,首批房奴购房时,房价绝对值很低,物价也不高,购房后又赶上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致收入倍增,因此他们很快便从压力中解脱,还有很多人提前还贷。如张明星早在2002年就提前还贷,此后又多次购置房产。
  从“房奴”到“房产投资客”,这是一个颇为励志的故事。人们对首批房奴的聚焦,多少有些羡慕和嫉妒。
  但在现在这个房价和物价高企的时代,面临巨大压力的新房奴,要像首批房奴一样早早翻身,颇为困难。
  “当时买房偷偷摸摸的”
  尽管在此前就零零散散出现了个人按揭买房,但人们多把世纪之交时的个人按揭购房者,称为中国的首批房奴。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从当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自此,在中国实行半个世纪的福利分房制度,被彻底终结。
  《通知》出台后,吕文东所在的北京某研究所还有100多套房源,于是进行了最后一拨福利分房。
  吕文东排在200多号,没有搭上福利分房的末班车,次年不得不在商品房市场上买了房。
  此时,买商品房的人已逐渐多了起来。大部分人买房为自住,尚意识不到可以作为一种投资,“否则借钱也要买好几套了”。2000年在北京买房的张明芳认识一个朋友,当时到处买房,以至于他妻子追问是否外面养了“小三”。
  在银行工作的卓女士说,当时年轻人已能接受按揭买房的方式,银行并不需要营销推介,倒是媒体会做些宣传报道,尤其常提到“中国老太和美国老太”的故事。
  张明芳也记得,那故事传播很广:一个美国老太临死时说,终于还完了房贷;一个中国老太临死时说,终于买下了一套房子。这个故事“鼓动了很多人买房,我们也可以先消费再付款”。
  1999年在杭州买房的张明星则称,自己起初并不知道可以按揭买房,被朋友怂恿买房时听说这一政策还有些不相信。
  他说,当时福利分房终结后,有很多人抱怨,认为“70后”一代被改革抛弃了。也因此,他当时买房是 “偷偷摸摸”,“没身份、没地位的人才自己买房”。
  吕文东倒没有太多的失落感,“全国都这样,不服气、叹气也没有办法”。而张明芳单位是企业编制,她从没奢望单位会给她分房。
  “不看地段只讲实惠”
  1999年时,商品房市场还不怎么发达,像杭州,商品房都集中在城西,未像现在一样四处开花。
  张明星骑自行车去看房时,看到城西“都是村级道路,到处是工地,自行车都没地方停放”。而楼盘也只有寥寥六七个可看,“当时没有品牌概念,只讲实惠,连地段都不讲,就这几个楼盘。”
  张明星选中了德加公寓的一套房子,71.2平方米,总价18万多元。首付一成,他没有“啃老”,全是向朋友借来,“那时人还比较单纯,没有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好借”。
  张明星感慨,当时的开发商“太好了”,2个小时把一切手续办好, “首付一成,求着人买,因为没有人买。买房后一个星期就给了三证,还送到了我办公室。”
  买房后张明星才告诉父亲,父亲第一反应是问他有没有做非法的事情。
  他的父母更不知道按揭买房这种新鲜方式,在他们眼里,年纪轻轻自己就能买得起房子,那非得是突然得了一笔横财。
  和张明星首付全靠自己借来不一样,张明芳和吕文东买房时都“啃老”了。
  张明芳买了一套近80平方米的房子,位处北京三环内,总价36万元,首付两成,7万多元,都是父母给的。实际上张明芳也有钱,只是投在了股市里。
  吕文东“啃老”啃得厉害些,他房子总价14万元,公积金贷款只批下来5万元,其余9万元全自筹。他自己存款不到1万元,其余8万元,一部分是向同事朋友借来,另外一大部分是父母的积蓄和他们出面借的钱。
  彼时的购房者,对如何贷款、如何还款也都还懵懵懂懂。
  吕文东说,那时不知道还有多种还款方式可选,只是在单位房产科的张罗下随大流,“大家凑一拨,房产科说银行有空,就一起去办了。”到了银行也是全部听指挥,“条文都不看,按着银行要求填这个表填那个表。”
  张明芳当时签协议时,银行还派了一个律师来见证,且要她承担律师费。张明芳并未在意,“觉得能贷款给你就不错了”。
  各人的房价收入比各不同。吕文东和张明星当时工资拿到手均为800多元,而房价一个是1400多元,一个是2600多元,分别为工资的近2倍和3倍多。张明芳当时是高薪阶层,月工资4000多元,和其所买房屋单价差不多。
  吕文东和张明星分别贷了10年和15年,张明芳则贷了25年,这么长的期限在当时颇为少见。张明芳说,当时只想月供最低,贷25年的月供正好和自己的租房价格差不多,再说, “谁能一下子借你这么多钱啊,能贷就贷”。

快乐一生 发表于 2012-11-28 09:21:11

那时候买房条件比较宽松吧

快乐一生 发表于 2012-11-28 09:21:17

{1-20}

齐心 发表于 2012-11-28 10:01:26

办事速度快呀

齐心 发表于 2012-11-28 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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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雪 发表于 2012-11-28 10:07:37

那时候贷十几年还说的过去

映雪 发表于 2012-11-28 1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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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 发表于 2012-11-28 10:22:38

上去了就好

心心 发表于 2012-11-28 1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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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 发表于 2012-11-28 13:37:13

买房干嘛要偷偷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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